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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 K 8 0 0 3 1 0 吨 厦 门 泉 州 送 达 专 注 于 塑 化 产 业 的 物 流 服 务 为 塑 企 提 供 成 本 更 低 , 效 率 更 高 的 物 流 运 输 服 务 0 > 装 货 地 址 : } } 0 > 卸 货 地 址 : } } 吨 ¥ } } 元 / 吨 暂 无 报 价 物 流 咨 询 : 专 属 物 流 经 理 0 5 9 2 6 0 3 6 8 9 3 装 货 地 址 : 卸 货 地 址 : 货 物 品 名 : 货 物 吨 数 : 物 流 下 单 行 情 资 讯 资 讯 行 情 全 面 及 时 了 解 塑 化 行 业 在 促 成 欧 佩 克 + 旨 在 遏 制 现 货 市 场 疲 软 的 新 一 轮 减 产 之 后 , 沙 特 将 其 销 往 亚 洲 的 原 油 官 方 售 价 下 调 至 2 月 份 以 来 的 最 低 水 平 。 根 据 价 目 表 , 沙 特 阿 美 公 司 将 1 月 份 运 往 亚 洲 的 旗 舰 产 品 阿 拉 伯 轻 质 原 油 售 价 较 中 东 基 准 原 油 的 溢 价 下 调 了 5 0 美 分 , 至 每 桶 3 . 5 0 美 元 。 虽 然 这 低 于 彭 博 社 调 查 中 每 桶 1 . 0 5 美 元 的 降 价 预 估 , 但 这 也 是 自 6 月 以 来 沙 特 首 次 降 低 其 旗 舰 产 品 的 售 价 。 沙 特 阿 美 公 司 下 调 1 月 份 运 往 亚 洲 的 旗 舰 产 品 阿 拉 伯 轻 质 原 油 售 价 沙 特 的 降 价 标 志 着 一 种 让 步 , 即 由 于 欧 佩 克 + 以 外 的 产 油 商 供 应 激 增 , 它 的 原 油 产 品 市 场 竞 争 力 已 经 走 弱 , 特 别 是 低 硫 原 油 。 由 于 低 硫 原 油 可 以 产 生 更 有 价 值 的 燃 料 , 其 价 格 通 常 较 高 , 但 最 近 几 周 一 直 在 低 价 出 售 , 部 分 原 因 是 美 国 出 口 强 劲 。 上 周 , 欧 佩 克 + 同 意 明 年 一 季 度 每 天 减 少 超 过 2 0 0 万 桶 的 产 量 以 抑 制 市 场 供 应 过 剩 , 其 中 约 一 半 的 减 产 将 来 自 沙 特 。 除 了 下 调 销 往 亚 洲 的 所 有 官 方 原 油 售 价 外 , 沙 特 面 向 美 国 客 户 的 部 分 原 油 售 价 也 有 所 削 减 。 沙 特 的 原 油 售 价 在 过 去 几 个 月 一 直 保 持 在 创 纪 录 的 水 平 , 导 致 其 运 对 美 国 的 出 口 量 大 幅 下 降 。 沙 特 销 往 欧 洲 的 原 油 售 价 也 出 现 急 剧 下 跌 , 这 是 另 一 个 在 过 去 几 个 月 里 受 到 高 价 挤 压 的 地 区 , 最 近 几 周 也 出 现 了 需 求 疲 软 的 迹 象 。 一 场 市 场 份 额 保 卫 战 即 将 打 响 ? 能 源 专 家 保 罗 桑 基 ( P a u l S a n k e y ) 认 为 , 虽 然 沙 特 正 在 努 力 通 过 减 产 来 提 振 油 价 , 但 它 可 能 很 快 针 对 美 国 做 出 戏 剧 性 的 逆 转 。 在 接 受 B u s i n e s s I n s i d e r 采 访 时 , 他 表 示 , 沙 特 2 0 2 4 年 上 半 年 可 能 会 转 向 提 高 产 量 , 向 市 场 释 放 大 量 供 应 。 这 并 不 是 针 对 圭 亚 那 或 巴 西 等 新 兴 产 油 国 , 而 是 美 国 。 他 补 充 道 , 我 认 为 具 体 来 说 , 这 是 一 场 市 场 份 额 保 卫 战 。 沙 特 目 前 的 原 油 日 产 量 低 于 最 大 产 能 约 2 5 0 万 桶 。 如 果 该 国 转 向 增 加 供 应 , 导 致 原 油 价 格 下 跌 , 那 么 其 目 标 将 是 使 美 国 石 油 行 业 破 产 , 让 它 们 无 利 可 图 。 这 正 是 沙 特 在 2 0 1 4 年 和 2 0 2 0 年 使 用 的 策 略 , 目 的 是 重 新 控 制 油 价 。 这 位 市 场 资 深 人 士 表 示 , 目 前 的 情 况 与 之 前 的 两 次 类 似 。 沙 特 减 产 的 努 力 缺 乏 欧 佩 克 其 他 成 员 国 的 支 持 , 比 如 阿 联 酋 等 国 家 继 续 生 产 更 多 石 油 , 而 伊 朗 正 在 蚕 食 沙 特 在 中 国 原 油 进 口 中 的 份 额 , 然 后 需 求 也 开 始 疲 软 。 这 与 新 冠 疫 情 期 间 发 生 的 情 况 如 出 一 辙 。 可 以 说 , 在 所 有 这 三 个 例 子 中 , 最 大 的 问 题 都 是 , 美 国 的 原 油 产 量 刚 刚 创 下 新 高 , 甚 至 还 能 更 高 。 桑 基 补 充 道 。 据 美 国 能 源 情 报 署 称 , 今 年 美 国 原 油 产 量 呈 爆 炸 式 增 长 , 最 近 创 下 每 天 1 3 2 0 万 桶 的 历 史 新 高 。 与 此 同 时 , 全 球 能 源 市 场 对 欧 佩 克 + 是 否 认 真 履 行 最 新 的 减 产 承 诺 表 示 怀 疑 。 国 际 原 油 自 上 次 欧 佩 克 + 会 议 以 来 已 连 跌 四 日 。 本 周 油 价 的 表 现 再 次 显 示 出 欧 佩 克 + 对 石 油 市 场 的 控 制 力 正 在 减 弱 。 周 一 , 沙 特 能 源 部 长 告 诉 媒 体 , 减 产 可 能 会 持 续 到 第 一 季 度 之 后 。 周 二 , 克 里 姆 林 宫 也 发 表 了 强 硬 言 论 。 但 油 价 仍 进 一 步 下 跌 。 桑 基 拒 绝 评 论 他 是 否 从 沙 特 官 员 那 里 听 说 了 增 产 计 划 。 但 他 认 为 采 取 行 动 的 时 机 可 能 很 快 就 会 到 来 。 他 说 , 我 认 为 将 会 发 生 的 情 况 是 , 他 们 会 等 待 整 个 冬 天 , 看 看 会 发 生 什 么 , 然 后 像 他 们 说 的 那 样 , 在 第 一 季 度 继 续 削 减 产 量 。 然 后 , 如 果 情 况 开 始 恶 化 , 他 们 将 不 得 不 做 出 改 变 。 金 十 数 据 0 9 : 4 2 : 1 7 1 1 月 3 0 日 , 山 西 省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《 山 西 省 民 营 经 济 发 展 促 进 条 例 》 , 《 条 例 》 用 地 方 立 法 形 式 对 山 西 省 在 垃 圾 管 理 实 践 中 形 成 的 经 验 做 法 予 以 固 化 和 推 广 , 共 六 章 6 0 条 , 将 于 2 0 2 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。 《 条 例 》 第 三 十 一 、 第 三 十 二 、 第 三 十 三 条 规 定 , 对 禁 止 和 限 制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的 名 录 管 理 、 替 代 产 品 推 广 、 有 关 部 门 的 职 责 等 进 行 规 范 。 同 时 废 止 2 0 2 1 年 7 月 2 9 日 山 西 省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《 山 西 省 禁 止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规 定 》 。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省 依 法 禁 止 、 限 制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的 生 产 、 销 售 和 使 用 。 禁 止 、 限 制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实 行 名 录 管 理 。 省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改 革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禁 止 、 限 制 名 录 , 报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后 向 社 会 公 布 。 禁 止 、 限 制 名 录 应 当 包 含 实 施 品 类 、 实 施 地 区 、 实 施 行 业 、 完 成 时 限 等 内 容 , 并 实 行 动 态 调 整 。 第 三 十 二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支 持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替 代 材 料 和 产 品 的 研 发 、 引 进 和 推 广 , 培 育 有 利 于 规 范 回 收 和 循 环 利 用 、 减 少 污 染 的 新 业 态 新 模 式 。 对 生 产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替 代 品 的 企 业 , 给 予 财 政 补 贴 、 政 府 采 购 、 绿 色 信 贷 、 人 才 引 进 等 方 面 的 支 持 。 第 三 十 三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改 革 、 生 态 环 境 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、 财 政 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、 交 通 、 农 业 农 村 、 商 务 、 小 企 业 发 展 促 进 、 文 化 和 旅 游 、 城 市 管 理 、 邮 政 、 供 销 合 作 社 等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和 本 省 规 定 的 职 责 , 做 好 禁 止 、 限 制 生 产 、 销 售 和 使 用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。 山 西 省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条 例 ( 2 0 2 3 年 1 1 月 3 0 日 山 西 省 第 十 四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通 过 )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, 改 善 人 居 环 境 , 保 障 公 众 健 康 , 推 进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,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, 根 据 《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 》 等 法 律 、 行 政 法 规 , 结 合 本 省 实 际 , 制 定 本 条 例 。 第 二 条 本 省 行 政 区 域 内 城 乡 垃 圾 的 产 生 、 投 放 、 收 集 、 贮 存 、 运 输 、 处 理 和 利 用 及 其 监 督 管 理 等 活 动 , 适 用 本 条 例 。 本 条 例 所 称 垃 圾 指 生 活 垃 圾 和 建 筑 垃 圾 。 第 三 条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坚 持 政 府 推 动 、 社 会 参 与 、 城 乡 统 筹 、 因 地 制 宜 的 原 则 , 推 动 实 现 城 乡 垃 圾 减 量 化 、 资 源 化 、 无 害 化 。 第 四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加 强 对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工 作 的 领 导 , 将 其 纳 入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规 划 , 并 将 所 需 工 作 经 费 纳 入 本 级 财 政 预 算 。 乡 ( 镇 ) 人 民 政 府 、 街 道 办 事 处 负 责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的 组 织 、 宣 传 、 指 导 等 日 常 工 作 。 第 五 条 省 人 民 政 府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全 省 城 市 垃 圾 管 理 工 作 的 统 筹 协 调 、 指 导 和 监 督 管 理 , 负 责 指 导 全 省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收 运 处 置 体 系 建 设 管 理 。 省 人 民 政 府 农 业 农 村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主 管 部 门 按 照 职 责 推 进 村 庄 保 洁 、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工 作 。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本 行 政 区 域 内 城 市 垃 圾 的 管 理 工 作 。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明 确 的 农 村 垃 圾 管 理 部 门 ( 以 下 简 称 农 村 垃 圾 管 理 部 门 ) 负 责 农 村 垃 圾 管 理 工 作 。 生 态 环 境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城 乡 垃 圾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监 督 管 理 , 指 导 有 害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。 发 展 改 革 、 教 育 、 公 安 、 财 政 、 自 然 资 源 、 交 通 、 商 务 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等 有 关 部 门 在 各 自 职 责 范 围 内 , 做 好 城 乡 垃 圾 的 管 理 工 作 。 第 六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确 保 环 境 卫 生 工 作 人 员 的 劳 动 报 酬 和 福 利 待 遇 并 逐 步 提 高 , 做 好 卫 生 保 健 和 技 术 培 训 , 改 善 工 作 条 件 , 保 障 作 业 安 全 , 维 护 其 合 法 权 益 。 全 社 会 应 当 尊 重 环 境 卫 生 工 作 人 员 及 其 劳 动 成 果 。 第 七 条 鼓 励 和 支 持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领 域 的 科 技 创 新 , 推 广 应 用 先 进 技 术 、 工 艺 、 设 备 , 推 进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工 作 信 息 化 、 智 能 化 。 第 八 条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当 增 强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意 识 , 自 觉 遵 守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规 定 , 依 法 履 行 城 乡 垃 圾 源 头 减 量 和 分 类 投 放 义 务 , 并 有 权 对 违 反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规 定 的 行 为 进 行 举 报 和 投 诉 。 第 九 条 广 播 、 电 视 、 报 刊 、 互 联 网 等 媒 体 应 当 开 展 城 乡 垃 圾 源 头 减 量 、 全 程 分 类 、 资 源 化 利 用 和 无 害 化 处 理 等 公 益 宣 传 , 普 及 相 关 知 识 , 营 造 全 社 会 共 同 参 与 垃 圾 管 理 的 良 好 氛 围 。 第 二 章 生 活 垃 圾 管 理 第 一 节 规 划 与 设 施 建 设 第 十 条 省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改 革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等 有 关 部 门 , 依 据 本 省 人 口 、 地 域 、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、 处 理 目 标 等 情 况 , 编 制 本 省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相 关 专 项 规 划 。 设 区 的 市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改 革 主 管 部 门 可 以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, 会 同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等 有 关 部 门 , 依 据 本 省 相 关 专 项 规 划 , 编 制 本 行 政 区 域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相 关 专 项 规 划 。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相 关 专 项 规 划 应 当 符 合 本 行 政 区 域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、 国 土 空 间 、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等 规 划 , 明 确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、 转 运 、 处 理 设 施 以 及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网 点 等 的 布 局 、 规 模 和 标 准 , 并 依 法 公 布 。 编 制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相 关 专 项 规 划 , 应 当 采 取 座 谈 会 、 论 证 会 、 听 证 会 等 方 式 , 听 取 专 家 和 公 众 的 意 见 。 第 十 一 条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和 农 村 垃 圾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根 据 本 行 政 区 域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专 项 规 划 , 制 定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设 施 年 度 建 设 计 划 。 第 十 二 条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保 障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, 将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纳 入 年 度 土 地 利 用 计 划 。 经 规 划 确 定 的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建 设 用 地 , 未 经 法 定 程 序 , 不 得 改 变 用 途 。 第 十 三 条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设 施 选 址 应 当 避 开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区 域 、 饮 用 水 水 源 保 护 区 域 、 永 久 基 本 农 田 集 中 区 域 和 其 他 需 要 特 别 保 护 的 区 域 。 第 十 四 条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设 施 由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按 照 本 省 生 活 垃 圾 治 理 相 关 专 项 规 划 组 织 建 设 。 支 持 采 用 先 进 技 术 和 综 合 处 理 方 式 , 建 设 可 回 收 物 回 收 利 用 设 施 、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设 施 、 厨 余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、 有 害 垃 圾 处 理 设 施 等 为 一 体 的 生 活 垃 圾 综 合 处 理 园 区 。 第 十 五 条 根 据 生 活 垃 圾 最 终 处 理 要 求 确 需 配 备 的 卫 生 填 埋 场 ,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设 计 、 建 设 和 运 营 管 理 , 主 要 用 于 填 埋 焚 烧 残 渣 、 达 到 豁 免 条 件 的 飞 灰 以 及 应 急 使 用 等 。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场 库 容 已 满 的 ,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封 场 并 进 行 生 态 修 复 。 第 十 六 条 新 建 、 改 建 、 扩 建 住 宅 小 区 、 公 共 建 筑 、 公 共 场 所 等 建 设 项 目 ,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、 省 有 关 标 准 和 规 划 设 计 条 件 , 配 套 建 设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收 集 设 施 , 并 与 主 体 工 程 同 步 投 入 使 用 。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建 设 生 活 垃 圾 转 运 设 施 , 乡 ( 镇 ) 人 民 政 府 、 街 道 办 事 处 应 当 予 以 配 合 。 第 二 节 分 类 投 放 第 十 七 条 本 省 推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制 度 , 具 体 办 法 由 省 人 民 政 府 制 定 。 生 活 垃 圾 按 照 可 回 收 物 、 厨 余 垃 圾 、 有 害 垃 圾 和 其 他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。 设 区 的 市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 和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需 要 , 制 定 并 公 布 生 活 垃 圾 具 体 分 类 目 录 和 投 放 规 范 , 指 导 单 位 和 个 人 准 确 投 放 生 活 垃 圾 。 第 十 八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制 定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示 范 小 区 和 示 范 社 区 建 设 计 划 , 因 地 制 宜 建 设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科 普 教 育 场 馆 ( 所 ) , 推 动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全 覆 盖 。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及 有 关 部 门 、 街 道 办 事 处 、 居 民 委 员 会 ( 社 区 ) 应 当 组 织 开 展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宣 传 , 教 育 引 导 公 众 养 成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习 惯 。 学 校 应 当 定 期 组 织 开 展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教 育 和 实 践 活 动 。 鼓 励 志 愿 服 务 组 织 和 志 愿 者 开 展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的 宣 传 、 示 范 、 指 引 等 活 动 。 第 十 九 条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实 行 管 理 责 任 人 制 度 。 管 理 责 任 人 按 照 下 列 规 定 确 定 : ( 一 ) 国 家 机 关 、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、 社 会 团 体 等 单 位 的 办 公 和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, 本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为 管 理 责 任 人 ; ( 二 ) 道 路 、 公 园 、 广 场 、 机 场 、 客 运 站 以 及 旅 游 景 区 、 公 共 文 化 服 务 设 施 、 商 场 等 公 共 场 所 , 管 理 单 位 或 者 其 委 托 的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为 管 理 责 任 人 ; ( 三 ) 住 宅 小 区 ,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或 者 其 他 管 理 人 为 管 理 责 任 人 。 按 照 前 款 规 定 无 法 确 定 管 理 责 任 人 的 , 由 所 在 地 乡 ( 镇 ) 人 民 政 府 、 街 道 办 事 处 管 理 或 者 由 其 确 定 管 理 责 任 人 。 第 二 十 条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管 理 责 任 人 应 当 履 行 下 列 管 理 责 任 : ( 一 ) 建 立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日 常 管 理 制 度 ; ( 二 ) 按 照 分 类 标 准 和 实 际 需 要 , 合 理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点 和 收 集 容 器 , 保 持 收 集 容 器 正 常 使 用 ; ( 三 ) 将 分 类 投 放 的 生 活 垃 圾 交 由 具 备 条 件 的 单 位 分 类 收 集 、 运 输 ; ( 四 ) 开 展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知 识 宣 传 , 引 导 督 促 单 位 、 家 庭 和 个 人 实 施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; ( 五 ) 对 不 符 合 分 类 投 放 要 求 的 行 为 予 以 劝 告 、 制 止 ; 拒 不 改 正 的 , 及 时 向 具 有 管 理 权 限 的 机 关 或 者 所 在 地 乡 ( 镇 ) 人 民 政 府 、 街 道 办 事 处 报 告 。 第 二 十 一 条 已 实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的 区 域 , 单 位 和 个 人 应 当 按 照 生 活 垃 圾 具 体 分 类 目 录 和 投 放 规 范 , 将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至 指 定 投 放 点 的 收 集 容 器 内 , 不 得 随 意 倾 倒 、 抛 撒 、 堆 放 或 者 焚 烧 。 第 三 节 收 集 、 运 输 与 处 理 第 二 十 二 条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组 织 对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清 扫 、 收 集 、 运 输 和 处 理 。 已 实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的 区 域 , 生 活 垃 圾 应 当 按 照 规 定 分 类 收 集 、 分 类 运 输 、 分 类 处 理 。 禁 止 将 已 经 分 类 投 放 的 生 活 垃 圾 混 合 收 集 、 运 输 。 第 二 十 三 条 厨 余 垃 圾 、 其 他 垃 圾 应 当 每 日 定 时 收 集 、 清 运 ; 可 回 收 物 、 有 害 垃 圾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实 行 定 期 或 者 预 约 收 集 、 运 输 。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 理 部 门 和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根 据 当 地 交 通 状 况 , 科 学 合 理 确 定 生 活 垃 圾 的 运 输 时 间 和 路 线 , 与 其 他 社 会 车 辆 实 行 错 峰 运 行 。 第 二 十 四 条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、 运 输 单 位 应 当 建 立 管 理 制 度 , 使 用 密 闭 的 专 用 运 输 工 具 , 按 照 规 定 的 时 间 、 路 线 和 要 求 将 生 活 垃 圾 运 送 至 指 定 的 转 运 或 者 处 理 场 所 ; 不 得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沿 途 丢 弃 、 遗 撒 生 活 垃 圾 或 者 滴 漏 渗 滤 液 。 生 活 垃 圾 的 收 集 、 运 输 单 位 应 当 加 强 收 集 、 运 输 人 员 的 培 训 考 核 和 监 督 管 理 。 第 二 十 五 条 分 类 后 的 生 活 垃 圾 , 采 取 下 列 方 式 进 行 处 理 : ( 一 ) 可 回 收 物 由 资 源 化 利 用 企 业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; ( 二 ) 厨 余 垃 圾 采 用 生 化 处 理 、 焚 烧 等 方 式 进 行 资 源 化 利 用 、 无 害 化 处 理 ; ( 三 ) 有 害 垃 圾 按 照 国 家 和 本 省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, 属 于 危 险 废 物 的 , 按 照 危 险 废 物 处 理 ; ( 四 ) 其 他 垃 圾 采 用 焚 烧 等 方 式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。 第 二 十 六 条 从 事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的 单 位 应 当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: ( 一 )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和 应 急 预 案 , 配 备 合 格 的 管 理 人 员 、 操 作 人 员 和 必 要 的 安 全 设 施 ; ( 二 ) 按 照 规 定 的 分 类 标 准 接 收 生 活 垃 圾 ; ( 三 ) 按 照 技 术 规 范 、 操 作 规 程 和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要 求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, 及 时 处 置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水 、 废 气 、 废 渣 等 ; ( 四 ) 建 立 处 理 台 账 , 记 录 每 日 生 活 垃 圾 的 运 输 单 位 、 种 类 、 数 量 、 处 理 方 式 和 处 理 结 果 以 及 可 回 收 物 去 向 等 信 息 , 定 期 向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、 商 务 等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数 据 ; ( 五 ) 国 家 和 本 省 有 关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的 其 他 规 定 。 第 二 十 七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产 生 者 付 费 原 则 , 建 立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收 费 制 度 。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制 定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收 费 标 准 , 应 当 充 分 征 求 公 众 意 见 , 根 据 本 地 实 际 , 结 合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情 况 , 体 现 分 类 计 价 、 计 量 收 费 等 差 别 化 管 理 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收 费 标 准 应 当 向 社 会 公 布 。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费 应 当 专 项 用 于 生 活 垃 圾 的 收 集 、 运 输 和 处 理 等 , 不 得 挪 作 他 用 。 第 二 十 八 条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按 照 区 域 统 筹 、 共 建 共 享 的 原 则 , 建 立 生 活 垃 圾 跨 区 域 处 理 补 偿 机 制 和 应 急 联 动 机 制 。 跨 行 政 区 转 移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的 , 移 出 方 和 接 收 方 所 在 地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协 商 一 致 。 第 四 节 源 头 减 量 和 资 源 化 利 用 第 二 十 九 条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涵 盖 生 产 、 流 通 、 消 费 等 环 节 的 生 活 垃 圾 源 头 减 量 工 作 机 制 , 采 取 措 施 引 导 单 位 和 个 人 使 用 可 循 环 、 易 回 收 、 可 降 解 的 产 品 , 减 少 生 活 垃 圾 的 产 生 , 促 进 资 源 节 约 和 循 环 利 用 。 鼓 励 单 位 和 个 人 通 过 线 上 、 线 下 交 易 等 方 式 , 促 进 闲 置 物 品 再 利 用 。 第 三 十 条 生 产 者 、 销 售 者 应 当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本 省 对 限 制 产 品 过 度 包 装 的 标 准 和 要 求 , 减 少 包 装 材 料 的 过 度 使 用 。 使 用 财 政 性 资 金 进 行 采 购 的 , 应 当 优 先 采 购 可 循 环 利 用 、 有 利 于 保 护 环 境 的 产 品 、 设 备 和 设 施 , 推 广 无 纸 化 办 公 , 减 少 使 用 一 次 性 办 公 用 品 。 电 子 商 务 、 外 卖 行 业 经 营 者 应 当 使 用 规 格 、 强 度 符 合 快 递 封 装 要 求 的 包 装 材 料 , 避 免 、 减 少 快 递 企 业 二 次 包 装 。 餐 饮 服 务 提 供 者 应 当 在 餐 饮 服 务 场 所 醒 目 位 置 设 置 节 约 用 餐 标 识 , 引 导 消 费 者 理 性 消 费 、 适 度 点 餐 、 餐 后 打 包 、 光 盘 离 席 。 公 共 绿 地 、 公 益 林 的 土 壤 改 良 应 当 优 先 使 用 厨 余 垃 圾 资 源 化 利 用 产 品 。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省 依 法 禁 止 、 限 制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的 生 产 、 销 售 和 使 用 。 禁 止 、 限 制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实 行 名 录 管 理 。 省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改 革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制 定 禁 止 、 限 制 名 录 , 报 省 人 民 政 府 批 准 后 向 社 会 公 布 。 禁 止 、 限 制 名 录 应 当 包 含 实 施 品 类 、 实 施 地 区 、 实 施 行 业 、 完 成 时 限 等 内 容 , 并 实 行 动 态 调 整 。 第 三 十 二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 关 部 门 应 当 支 持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替 代 材 料 和 产 品 的 研 发 、 引 进 和 推 广 , 培 育 有 利 于 规 范 回 收 和 循 环 利 用 、 减 少 污 染 的 新 业 态 新 模 式 。 对 生 产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替 代 品 的 企 业 , 给 予 财 政 补 贴 、 政 府 采 购 、 绿 色 信 贷 、 人 才 引 进 等 方 面 的 支 持 。 第 三 十 三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发 展 改 革 、 生 态 环 境 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、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、 财 政 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、 交 通 、 农 业 农 村 、 商 务 、 小 企 业 发 展 促 进 、 文 化 和 旅 游 、 城 市 管 理 、 邮 政 、 供 销 合 作 社 等 部 门 应 当 按 照 国 家 和 本 省 规 定 的 职 责 , 做 好 禁 止 、 限 制 生 产 、 销 售 和 使 用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的 监 督 管 理 工 作 。 第 三 十 四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商 务 主 管 部 门 应 当 建 立 健 全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体 系 , 合 理 布 局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网 点 , 制 定 可 回 收 物 目 录 和 回 收 优 惠 政 策 、 激 励 措 施 , 支 持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行 业 发 展 。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网 点 和 可 回 收 物 目 录 应 当 予 以 公 布 。 第 三 十 五 条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经 营 者 可 以 采 取 上 门 回 收 、 设 置 交 投 点 、 互 联 网 + 等 方 式 开 展 回 收 服 务 。 鼓 励 和 支 持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经 营 者 在 国 家 机 关 、 企 业 事 业 单 位 、 居 民 小 区 、 商 场 等 场 所 设 置 分 类 投 放 设 备 , 采 取 多 种 奖 励 方 式 , 促 进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利 用 。 鼓 励 商 场 、 超 市 、 便 利 店 等 经 营 者 或 者 管 理 者 设 立 便 民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点 。 鼓 励 生 产 者 、 销 售 者 采 取 以 旧 换 新 等 方 式 对 可 回 收 物 进 行 回 收 、 再 利 用 。 鼓 励 货 运 、 快 递 等 企 业 探 索 建 立 逆 向 物 流 协 同 回 收 利 用 体 系 , 促 进 包 装 物 回 收 和 循 环 利 用 。 第 三 十 六 条 废 弃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由 具 备 处 理 资 质 的 单 位 进 行 资 源 化 利 用 、 无 害 化 处 理 ; 废 旧 家 具 拆 解 后 , 按 照 拆 解 物 的 成 分 、 属 性 分 类 进 行 资 源 化 利 用 ; 废 弃 的 玻 璃 、 金 属 、 塑 料 、 纸 类 、 织 物 等 , 由 资 源 化 利 用 企 业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。 第 五 节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管 理 特 别 规 定 第 三 十 七 条 鼓 励 和 支 持 农 村 地 区 按 照 可 回 收 物 、 有 害 垃 圾 、 渣 土 和 其 他 垃 圾 对 生 活 垃 圾 进 行 分 类 。 村 民 委 员 会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, 做 好 生 活 垃 圾 源 头 减 量 和 分 类 投 放 的 宣 传 、 引 导 工 作 , 组 织 、 动 员 、 督 促 村 民 开 展 生 活 垃 圾 源 头 减 量 和 分 类 投 放 工 作 。 鼓 励 将 生 活 垃 圾 源 头 减 量 和 分 类 投 放 要 求 纳 入 村 规 民 约 。 第 三 十 八 条 乡 ( 镇 ) 人 民 政 府 、 村 民 委 员 会 可 以 利 用 闲 置 村 舍 房 屋 , 建 立 再 生 资 源 服 务 站 点 , 采 取 现 金 回 馈 、 积 分 奖 励 、 实 物 兑 换 等 方 式 , 鼓 励 村 民 参 与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。 第 三 十 九 条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推 行 村 收 集 、 乡 ( 镇 ) 转 运 、 区 域 处 理 的 集 中 收 运 处 理 模 式 。 不 具 备 条 件 的 农 村 地 区 , 就 近 就 地 利 用 或 者 妥 善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。 在 城 乡 结 合 部 、 人 口 密 集 的 农 村 地 区 和 其 他 有 条 件 的 地 方 , 应 当 建 立 城 乡 一 体 的 生 活 垃 圾 管 理 系 统 , 将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纳 入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、 运 输 和 处 理 系 统 。 第 四 十 条 乡 ( 镇 ) 人 民 政 府 、 村 民 委 员 会 应 当 定 期 组 织 村 民 开 展 公 共 区 域 卫 生 整 治 和 公 益 卫 生 活 动 , 保 持 村 庄 公 共 区 域 卫 生 整 洁 。 第 四 十 一 条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农 村 垃 圾 管 理 部 门 , 应 当 根 据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产 生 量 与 存 放 点 污 染 防 治 能 力 等 确 定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运 输 频 次 。 有 条 件 的 乡 镇 , 农 村 生 活 垃 圾 应 当 每 日 收 集 、 清 运 。 第 三 章 建 筑 垃 圾 管 理 第 四 十 二 条 鼓 励 采 用 先 进 的 技 术 、 标 准 、 工 艺 、 设 备 、 材 料 和 管 理 措 施 , 通 过 绿 色 设 计 、 绿 色 施 工 等 方 式 , 推 进 建 筑 垃 圾 源 头 减 量 。 建 设 单 位 应 当 履 行 源 头 减 量 义 务 , 将 建 筑 垃 圾 减 量 目 标 和 措 施 纳 入 工 程 设 计 、 施 工 、 监 理 招 标 文 件 或 者 合 同 文 本 , 将 建 筑 垃 圾 减 量 措 施 所 需 费 用 纳 入 工 程 概 算 , 并 监 督 设 计 单 位 、 施 工 单 位 、 监 理 单 位 落 实 。 第 四 十 三 条 施 工 单 位 应 当 编 制 建 筑 垃 圾 处 理 方 案 , 报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, 并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利 用 或 者 处 置 。 居 民 装 饰 装 修 房 屋 产 生 的 建 筑 垃 圾 应 当 与 生 活 垃 圾 分 别 收 集 , 并 在 物 业 服 务 企 业 或 者 乡 ( 镇 ) 人 民 政 府 、 街 道 办 事 处 指 定 的 地 点 存 放 , 由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清 运 。 第 四 十 四 条 建 筑 垃 圾 应 当 及 时 清 运 , 禁 止 擅 自 倾 倒 、 抛 撒 或 者 堆 放 建 筑 垃 圾 。 第 四 十 五 条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服 务 的 单 位 应 当 符 合 国 家 和 本 省 有 关 规 定 , 使 用 专 用 运 输 工 具 , 按 照 规 定 的 运 输 路 线 、 时 间 进 行 清 运 , 不 得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沿 途 丢 弃 、 遗 撒 建 筑 垃 圾 。 第 四 十 六 条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将 建 筑 垃 圾 消 纳 场 建 设 纳 入 城 市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专 项 规 划 , 并 保 障 建 筑 垃 圾 消 纳 场 的 建 设 用 地 。 第 四 十 七 条 建 筑 垃 圾 消 纳 场 所 经 营 者 应 当 遵 守 下 列 规 定 : ( 一 ) 在 消 纳 处 置 范 围 内 按 照 协 议 约 定 接 收 建 筑 垃 圾 ; ( 二 ) 建 立 规 范 完 整 的 生 产 台 账 , 按 照 有 关 技 术 规 范 进 行 作 业 , 按 照 设 计 容 量 分 区 、 分 类 堆 填 、 堆 放 ; ( 三 ) 对 非 作 业 区 域 采 取 覆 盖 、 绿 化 , 对 作 业 区 域 采 取 密 闭 或 者 洒 水 降 尘 等 扬 尘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, 禁 止 裸 露 土 层 ; ( 四 ) 严 格 落 实 安 全 风 险 管 控 要 求 , 保 障 安 全 生 产 ; ( 五 ) 法 律 、 法 规 的 其 他 规 定 。 第 四 十 八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和 完 善 建 筑 垃 圾 回 收 和 综 合 利 用 体 系 , 制 定 优 惠 政 策 , 促 进 建 筑 垃 圾 综 合 利 用 。 鼓 励 和 支 持 建 设 工 程 项 目 使 用 符 合 标 准 的 建 筑 垃 圾 再 生 产 品 。 第 四 章 监 督 管 理 第 四 十 九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建 立 和 完 善 生 活 垃 圾 管 理 的 考 核 评 价 制 度 。 开 展 群 众 性 精 神 文 明 创 建 活 动 和 卫 生 创 建 活 动 , 应 当 将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管 理 情 况 纳 入 测 评 内 容 。 第 五 十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负 有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应 当 依 法 对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; 需 要 对 城 乡 垃 圾 处 理 数 量 、 质 量 和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进 行 检 测 、 监 测 的 , 可 以 依 法 委 托 有 能 力 的 机 构 进 行 。 第 五 十 一 条 设 区 的 市 、 县 ( 市 、 区 )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、 农 村 垃 圾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, 编 制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管 理 应 急 预 案 , 建 立 生 活 垃 圾 收 集 、 运 输 、 处 理 应 急 机 制 。 第 五 十 二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和 其 他 负 有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部 门 应 当 向 社 会 公 布 举 报 和 投 诉 方 式 , 受 理 有 关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方 面 的 举 报 和 投 诉 并 及 时 办 理 。 第 五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五 十 三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 , 法 律 、 行 政 法 规 已 有 法 律 责 任 规 定 的 , 从 其 规 定 。 第 五 十 四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 , 在 已 实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管 理 的 区 域 ,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管 理 责 任 人 未 按 照 分 类 标 准 和 实 际 需 要 , 合 理 设 置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投 放 点 、 收 集 容 器 的 ,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限 期 改 正 ; 逾 期 未 改 正 的 , 处 五 千 元 以 上 三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。 第 五 十 五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 , 在 已 实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管 理 的 区 域 , 未 在 指 定 投 放 点 的 收 集 容 器 分 类 投 放 生 活 垃 圾 的 ,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; 情 节 严 重 的 , 对 单 位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, 对 个 人 处 五 十 元 以 上 二 百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。 第 五 十 六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 , 在 已 实 行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管 理 的 区 域 , 收 集 、 运 输 单 位 将 已 经 分 类 投 放 的 生 活 垃 圾 混 合 收 集 、 运 输 的 ,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; 拒 不 改 正 的 , 处 五 万 元 以 上 五 十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。 第 五 十 七 条 违 反 本 条 例 规 定 , 从 事 建 筑 垃 圾 运 输 服 务 的 单 位 在 运 输 过 程 中 沿 途 丢 弃 、 遗 撒 建 筑 垃 圾 的 , 由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市 容 环 境 卫 生 主 管 部 门 责 令 改 正 , 并 处 五 千 元 以 上 五 万 元 以 下 的 罚 款 。 第 五 十 八 条 国 家 工 作 人 员 在 城 乡 垃 圾 管 理 工 作 中 玩 忽 职 守 、 滥 用 职 权 、 徇 私 舞 弊 的 ,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; 构 成 犯 罪 的 ,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。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五 十 九 条 本 条 例 下 列 用 语 的 含 义 : ( 一 ) 可 回 收 物 , 是 指 适 宜 回 收 利 用 的 生 活 垃 圾 , 包 括 废 弃 的 玻 璃 、 金 属 、 塑 料 、 纸 类 、 织 物 、 家 具 、 电 器 电 子 产 品 等 。 ( 二 ) 厨 余 垃 圾 , 是 指 易 腐 烂 、 含 有 机 质 的 生 活 垃 圾 , 包 括 居 民 家 庭 日 常 生 活 中 产 生 的 家 庭 厨 余 垃 圾 , 相 关 企 业 和 公 共 机 构 在 食 品 加 工 、 饮 食 服 务 、 单 位 供 餐 等 活 动 中 产 生 的 餐 厨 垃 圾 , 以 及 农 贸 市 场 、 农 产 品 批 发 市 场 、 菜 市 场 产 生 的 其 他 厨 余 垃 圾 。 ( 三 ) 有 害 垃 圾 , 是 指 对 人 体 健 康 或 者 自 然 环 境 具 有 直 接 或 者 潜 在 危 害 且 应 当 进 行 专 门 处 理 的 生 活 垃 圾 , 包 括 废 电 池 、 废 荧 光 灯 管 、 废 温 度 计 、 废 血 压 计 、 废 药 品 及 其 包 装 物 、 废 油 漆 和 溶 剂 及 其 包 装 物 、 废 杀 虫 剂 和 消 毒 剂 及 其 包 装 物 、 废 矿 物 油 及 其 包 装 物 、 废 胶 片 及 废 相 纸 等 。 ( 四 ) 其 他 垃 圾 , 是 指 除 可 回 收 物 、 厨 余 垃 圾 、 有 害 垃 圾 以 外 的 其 他 生 活 垃 圾 。 第 六 十 条 本 条 例 自 2 0 2 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。 2 0 2 1 年 7 月 2 9 日 山 西 省 第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《 山 西 省 禁 止 不 可 降 解 一 次 性 塑 料 制 品 规 定 》 同 时 废 止 。 可 降 解 可 循 环 中 心 0 9 : 4 0 : 4 3 一 、 关 注 点 1 、 1 2 / 0 5 : 美 元 走 强 和 需 求 前 景 欠 佳 抵 消 供 应 趋 紧 带 来 的 利 好 , 国 际 油 价 继 续 下 跌 。 N Y M E X 原 油 期 货 0 1 合 约 7 2 . 3 2 跌 0 . 7 2 美 元 / 桶 或 0 . 9 9 % ; I C E 布 油 期 货 0 2 合 约 7 7 . 2 0 跌 0 . 8 3 美 元 / 桶 或 1 . 0 6 % 。 中 国 I N E 原 油 期 货 主 力 合 约 2 4 0 1 跌 1 1 . 4 至 5 5 7 . 3 元 / 桶 , 夜 盘 跌 4 . 1 至 5 5 3 . 2 元 / 桶 。 2 、 昨 日 国 内 聚 乙 烯 市 场 价 格 宽 幅 下 跌 , 下 跌 幅 度 区 间 在 1 6 2 元 / 吨 , 石 化 下 调 出 厂 价 , 贸 易 商 多 随 行 让 利 出 货 , 市 场 心 态 偏 谨 慎 成 交 有 限 。 目 前 已 知 外 商 价 格 变 化 不 大 , 但 市 场 情 绪 较 为 纠 结 , 交 易 行 为 谨 慎 。 3 、 上 周 ( 2 0 2 3 1 1 2 4 1 1 3 0 ) , 农 膜 整 体 开 工 率 周 环 比 1 . 2 1 % , 管 材 整 体 开 工 率 周 环 比 3 . 8 3 % 。 二 、 价 格 表 单 三 、 行 情 展 望 再 生 P E 市 场 需 求 释 放 不 佳 , 再 生 颗 粒 价 格 承 压 下 滑 。 短 期 市 场 仍 处 于 传 统 淡 季 , 无 足 够 利 好 提 振 , 疲 态 难 改 。 下 游 厂 家 订 单 不 多 , 生 产 积 极 性 有 限 , 延 续 刚 需 采 购 为 主 。 新 料 价 格 窄 幅 调 整 , 压 制 再 生 颗 粒 走 货 情 况 。 在 各 利 空 压 制 下 , 再 生 颗 粒 价 格 承 压 下 滑 。 隆 众 0 9 : 3 8 : 4 2 一 、 关 注 点 1 、 1 2 / 0 5 : 美 元 走 强 和 需 求 前 景 欠 佳 抵 消 供 应 趋 紧 带 来 的 利 好 , 国 际 油 价 继 续 下 跌 。 N Y M E X 原 油 期 货 0 1 合 约 7 2 . 3 2 跌 0 . 7 2 美 元 / 桶 或 0 . 9 9 % ; I C E 布 油 期 货 0 2 合 约 7 7 . 2 0 跌 0 . 8 3 美 元 / 桶 或 1 . 0 6 % 。 中 国 I N E 原 油 期 货 主 力 合 约 2 4 0 1 跌 1 1 . 4 至 5 5 7 . 3 元 / 桶 , 夜 盘 跌 4 . 1 至 5 5 3 . 2 元 / 桶 。 2 、 昨 日 国 内 A B S 市 场 价 格 全 线 下 跌 , 市 场 成 交 乏 力 , 场 内 利 空 充 斥 , 终 端 需 求 不 佳 , 昨 日 贸 易 商 报 价 持 续 走 弱 , 预 计 今 日 国 内 A B S 市 场 价 格 继 续 维 持 偏 空 运 行 。 二 、 价 格 表 单 单 位 : 元 / 吨 三 、 行 情 展 望 再 生 A B S 市 场 交 投 平 平 , 利 空 业 者 心 态 。 传 统 淡 季 下 , 场 内 需 求 释 放 有 限 , 实 盘 成 交 节 奏 不 快 , 多 随 用 随 采 。 新 料 震 荡 下 行 , 新 旧 料 价 差 逐 步 缩 小 , 再 生 颗 粒 价 格 优 势 消 退 , 下 游 制 品 厂 对 再 生 料 的 关 注 度 降 低 。 综 上 所 述 , 预 计 近 期 价 格 整 体 稳 定 , 随 行 整 理 为 主 。 隆 众 0 9 : 3 6 : 2 1 一 、 关 注 点 1 、 原 油 : 美 元 走 强 和 需 求 前 景 欠 佳 抵 消 供 应 趋 紧 带 来 的 利 好 , 国 际 油 价 继 续 下 跌 。 2 、 P V C : 股 指 期 货 盘 中 维 持 弱 势 , 大 宗 商 品 价 格 盘 中 下 跌 , P V C 点 价 市 场 价 格 重 心 持 续 下 探 , 现 货 价 格 表 现 僵 持 , 市 场 寻 低 成 交 为 主 , 华 东 电 石 法 五 型 现 汇 库 提 价 格 在 5 5 3 0 5 6 3 0 区 间 , 乙 烯 法 报 价 继 续 下 调 至 5 8 5 0 6 2 0 0 区 域 到 货 。 核 心 逻 辑 : 国 际 油 价 下 跌 , 新 料 价 格 弱 势 维 持 , 场 内 成 交 氛 围 平 淡 。 二 、 价 格 表 单 三 、 行 情 展 望 再 生 P V C 市 场 价 格 暂 稳 维 持 , 场 内 氛 围 平 淡 , 导 致 再 生 场 内 交 投 不 畅 , 下 游 制 品 厂 延 续 刚 需 小 单 采 购 为 主 , 再 生 厂 家 生 产 积 极 性 不 高 , 随 行 就 市 出 货 。 预 计 今 日 行 情 平 稳 运 行 , 价 格 暂 稳 维 持 , 仍 需 密 切 关 注 上 下 游 供 需 变 化 , 谨 慎 操 盘 。 隆 众 0 9 : 3 3 : 5 9 一 、 关 注 点 1 、 美 元 走 强 和 需 求 前 景 欠 佳 抵 消 供 应 趋 紧 带 来 的 利 好 , 国 际 油 价 继 续 下 跌 。 2 、 今 日 聚 丙 烯 市 场 价 格 下 跌 为 主 , 原 油 与 期 货 继 续 走 低 , 拖 累 市 场 心 态 , 中 间 商 积 极 让 利 出 货 , 终 端 需 求 疲 软 , 下 游 接 货 谨 慎 , 华 东 拉 丝 主 流 在 7 4 0 0 7 4 8 0 元 / 吨 。 3 、 今 日 B O P P 出 厂 价 格 稳 中 下 滑 。 P P 期 货 低 位 整 理 , 现 货 市 场 小 幅 下 滑 2 0 5 0 元 / 吨 , 石 化 出 厂 价 格 稳 中 有 落 , 成 本 面 支 撑 疲 态 , 各 膜 企 出 厂 价 格 多 数 走 稳 , 少 数 厂 家 小 幅 回 落 , 各 地 区 市 场 价 格 虽 维 持 稳 价 , 但 市 场 整 体 询 盘 气 氛 偏 淡 , 新 单 跟 进 不 足 。 核 心 逻 辑 : 国 际 油 价 价 格 下 跌 , 新 料 市 场 下 跌 为 主 , 终 端 需 求 释 放 缓 慢 。 三 、 行 情 展 望 再 生 P P 市 场 暂 稳 维 持 , 实 盘 成 交 持 续 承 压 。 新 料 P P 震 荡 走 低 , 利 空 再 生 市 场 交 投 节 奏 , 但 再 生 颗 粒 受 毛 料 货 少 影 响 , 存 一 定 捂 货 惜 售 心 理 , 虽 利 空 主 导 , 但 短 期 价 格 难 以 下 滑 , 多 僵 持 运 行 。 预 计 今 日 行 情 小 幅 震 荡 , 实 盘 成 交 延 续 商 谈 , 建 议 密 切 关 注 上 游 供 应 及 下 游 需 求 变 化 。 隆 众 0 9 : 3 1 : 3 6 快 讯 行 情 0 9 : 4 2 : 5 2 1 . 海 南 炼 化 P P 装 置 产 Y 4 0 。 该 装 置 总 设 计 产 能 2 0 万 吨 / 年 , 产 品 归 中 石 化 华 南 销 售 分 公 司 统 销 。 2 . 锦 西 石 化 ( 1 5 万 吨 / 年 ) P P 粒 装 置 停 车 。 3 . 镇 海 炼 化 P P 装 置 一 线 产 M 6 0 T ; 二 线 ( 3 0 万 吨 / 年 ) 转 产 M 6 0 R H I ; 三 线 ( 3 0 万 吨 ) P P 装 置 产 M P 0 9 G 。 4 . 湛 江 东 兴 P P 装 置 ( 1 4 万 吨 / 年 ) 按 计 划 停 车 检 修 , 计 划 1 2 月 9 日 开 工 , 产 品 归 中 石 化 华 南 销 售 分 公 司 统 销 。 展 开 0 9 : 3 5 : 0 0 截 至 北 京 时 间 0 9 : 3 0 , W T I 原 油 期 货 涨 0 . 1 0 % , 美 国 天 然 气 期 货 跌 0 . 5 5 % 。 0 9 : 0 4 : 4 9 早 库 6 8 万 吨 , 较 昨 日 下 降 1 万 吨 。 专 塑 视 界 行 情 分 析 : 期 货 方 面 , 原 油 市 场 有 可 能 跌 至 去 年 5 6 月 的 低 点 ; 沙 特 和 俄 罗 斯 开 始 加 大 口 头 护 盘 力 度 ; 国 内 盘 面 连 续 数 日 低 位 运 行 ; 短 期 来 看 , 现 货 市 场 需 观 察 到 下 游 对 点 价 的 询 价 开 始 活 跃 , 才 能 侧 面 证 明 远 期 需 求 有 所 恢 复 ; 中 长 期 来 看 , 震 荡 上 行 的 观 点 未 变 。 现 货 市 场 : 盘 面 弱 势 震 荡 , 夜 盘 有 所 反 弹 , 华 东 华 南 市 场 货 源 尚 可 , 终 端 多 逢 低 刚 需 采 购 为 主 , 放 量 不 显 。 今 日 期 货 预 测 : P E 0 1 运 行 区 间 : 底 部 : 7 7 3 0 , 中 轴 : 7 8 6 0 , 顶 部 : 7 9 8 0 ; P P 0 1 运 行 区 间 : 底 部 : 7 2 7 5 , 中 轴 : 7 4 3 5 , 顶 部 : 7 6 0 0 ; P E 0 5 运 行 区 间 : 底 部 : 7 6 4 4 , 中 轴 : 7 8 4 4 , 顶 部 : 7 9 7 0 ; P P 0 5 运 行 区 间 : 底 部 : 7 2 5 0 , 中 轴 : 7 4 0 0 , 顶 部 : 7 5 4 0 。 展 开 0 8 : 5 9 : 3 6 1 . 克 里 姆 林 宫 : 俄 罗 斯 总 统 普 京 将 在 访 问 沙 特 和 阿 联 酋 期 间 分 别 与 沙 特 王 储 和 阿 联 酋 总 统 会 面 。 2 . 道 达 尔 能 源 C E O : 需 要 建 立 新 的 体 系 以 逐 步 淘 汰 化 石 燃 料 , 石 油 需 求 每 年 增 长 约 1 % 。 3 . 沙 特 阿 美 的 一 个 贸 易 部 门 购 买 了 一 批 北 海 原 油 , 为 该 公 司 有 史 以 来 首 次 。 据 报 道 , 沙 特 阿 美 旗 下 阿 美 贸 易 公 司 ( A r a m c o T r a d i n g L t d . ) 购 买 了 6 0 万 桶 D U C 原 油 ( 丹 麦 原 油 ) 。 4 . 市 场 消 息 : 沙 特 将 面 向 亚 洲 的 阿 拉 伯 轻 质 原 油 价 格 下 调 5 0 美 分 ; 下 调 了 1 月 份 面 向 亚 洲 的 所 有 原 油 价 格 。 5 . 据 塔 斯 社 报 道 , 俄 罗 斯 副 总 理 诺 瓦 克 表 示 , 欧 佩 克 + 国 家 准 备 好 在 2 0 2 4 年 第 一 季 度 进 一 步 削 减 石 油 产 量 , 以 避 免 投 机 行 为 和 限 制 全 球 市 场 的 波 动 。 6 . 消 息 人 士 : 受 风 暴 影 响 , 1 1 月 黑 海 C P C 混 合 油 出 口 量 从 最 初 计 划 的 5 4 0 万 吨 降 至 4 1 0 万 吨 。 7 . 利 比 亚 国 家 石 油 公 司 : 计 划 到 2 0 2 4 年 底 将 石 油 出 口 提 高 至 每 日 1 1 0 万 桶 。 展 开 0 6 : 0 4 : 3 6 周 二 ( 1 2 月 5 日 ) 纽 约 尾 盘 , 标 普 5 0 0 股 指 期 货 最 终 下 跌 0 . 0 7 % , 道 指 期 货 跌 0 . 2 4 % , 纳 斯 达 克 1 0 0 股 指 期 货 涨 0 . 2 0 % 。 罗 素 2 0 0 0 股 指 期 货 持 平 。 W T I 原 油 期 货 最 终 下 跌 1 . 3 4 % , 报 7 2 . 0 6 美 元 / 桶 。 展 开 0 5 : 3 9 : 3 7 美 国 石 油 协 会 ( A P I ) 数 据 显 示 , 1 2 月 1 日 当 周 , 美 国 A P I 原 油 库 存 + 5 9 . 4 万 桶 , 预 期 2 2 6 . 7 万 桶 , 前 值 8 1 . 7 万 桶 。 A P I 库 欣 原 油 库 存 + 4 2 8 万 桶 , 前 值 4 6 . 5 万 桶 。 A P I 汽 油 库 存 + 2 8 3 万 桶 , 前 值 8 9 . 8 万 桶 。 A P I 馏 分 油 库 存 + 8 9 万 桶 , 前 值 + 2 8 0 万 桶 。 展 开 合 作 伙 伴 C o o p e r a t i v e P a r t n e r X × ! 提 示 系 统 检 测 您 为 非 企 业 用 户 , 请 先 进 行 企 业 认 证 ! 企 业 认 证 最 有 料 塑 化 供 应 链 服 务 平 台 打 开 A P P 营 业 时 间 : : 0 0 : 0 0 ( 工 作 日 ) 客 服 热 线 : 友 情 链 接 中 仑 科 技 集 团 专 塑 物 流 专 塑 视 界 用 户 协 议 用 户 协 议 注 册 协 议 隐 私 协 议 平 台 规 则 平 台 规 则 总 则 平 台 交 易 规 则 商 家 管 理 细 则 商 家 服 务 协 议 关 于 我 们 平 台 简 介 联 系 我 们 平 台 简 介 联 系 我 们 法 律 声 明 隐 私 保 护 帮 助 中 心 全 国 互 联 网 安 全 管 理 服 务 平 台 违 法 和 不 良 信 息 举 报 中 心 福 建 违 法 信 息 举 报 电 话 0 5 9 1 8 7 0 9 5 1 5 1 C o p y r i g h t © 最 有 料 w w w . z u i y o u l i a o . c o m 闽 I C P 备 1 6 0 3 2 4 3 4 号 2 闽 公 网 安 备 3 5 0 2 0 3 0 2 0 3 4 5 3 6 号 站 点 地 图 C o p y r i g h t © 最 有 料 w w w . z u i y o u l i a o . c n 闽 I C P 备 2 0 2 2 0 1 1 4 0 5 号 1 站 点 地 图 最 有 料 a p p 小 程 序 领 券 中 心 专 塑 视 界 联 系 我 们 置 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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